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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院荣获“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日期:2020年12月18日 10:55  |  作者:后勤处 宋飞科  |  阅读:

12月17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名单的通知》,咸阳职院荣获“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是陕西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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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咸阳职院领导高度重视能源管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工作。学院建设初期,将图书馆、体育馆游泳馆等单体设计融入节能环保理念,为学院能源管理和节能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各单体投用后,学院在后勤服务中心设立节能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学院能源管理和节能工作,并将节能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主动承担起保护、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社会责任。学院领导多次专题安排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宣传引导,落实节能措施,推进节能工作深入开展。今后,将不断完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通过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管理力度,将节能减排工作推向深入。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有关部署,根据《关于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9〕131号)要求,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创建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以下简称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经各地区、各部门申报(推荐)、创建、初评,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复核验收,确定1506个单位为示范单位,192个单位为能效领跑者。

【编辑:白阳】